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一般以擴大書審申報營所稅,大都是帳務不完整,可能是缺很多進項憑證。因此,編製銷存明細表,可能無實質意義,因此大都無作進銷存記錄提供國稅局。但是若進銷存記錄是內部存貨管理重要依據,仍應製作。另商品過期報廢,在無製作進銷存記錄下,會將該報廢商品結轉為銷貨成本或以[商品報廢損失]科目處理,申報時再帳外調整減列。但若公司非採擴大書審申報時可以營利事業所得稅101條之1處理,需向國稅局報備或經會計師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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