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規定,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的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合先敘明。因此,可以分兩部分來看:1、汽車:自用乘人小客車一定不能扣抵營業稅,所以貨車、卡車、客貨兩用車可以扣抵。;除非公司購買的小客車,真的是為了營業上所需、載客使用,那就要要自行提出證明給國稅局認定(例如是從事載客相關業務)。2、機車:如果是為營業上所需,機車也可以扣抵營業稅,不過如果是重型機車的話,就有爭議,可能會被國稅局剔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自用乘人小自客車(如轎車,休旅車)不能扣抵外,其他如貨車,卡車可扣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