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一般支出收據會附在經簽章之傳票或支出憑單之後,經由日記帳或分類帳,可迅速找到所有相關單據。
2. 對於特殊、交易過程冗長或複雜的交易憑證(如進口貨品與相關成本費用),則可以按照批次--分批次集中保管。
3. 重大合約或相關法律文件,也應另行單獨保管。
4. 對於未清的債權債務憑證(如三年後才能收回的借款收據),則應該抽出另行單獨保管。盡量避免附於本期傳票之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