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藍色申報書指使用藍色紙張,依規定格式印製之結算申報書,專為獎勵誠實申報之營利事業而設置。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第19條藍色申報人依所得稅法規定享有下列優待:
一、業務上直接支付之交際應酬費用,得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享
有較普通申報為高之列支標準。
二、公司組織之藍色申報人得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自當年度純益
額中扣除以往年度之虧損。
三、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時,如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經營二個以上之營
利事業,均係藍色申報者,其中如有虧損,得依所得稅法第十六條規
定,將核定之虧損就核定之營利所得中減除,以其餘額為所得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