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先依出售合約書區分土地500、房屋的價格400(不含5%),如果僅有總價,則按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來區分。房屋按帳面成本=取得成本600-累積折舊350=250,則房屋的交易損益=400-250=150;土地的交易損益=500-取得成本(假設為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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