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支票之有效兌領時限均為開票日起1年內,若逾期則無法兌領。納稅人必須檢附申請書及退稅支票向稽徵機關申請換發支票。如該筆退稅款已經解繳公庫,則必須由稽徵機關重新核辦退稅。(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https://www.tntb.gov.tw/core/faq/index.php?CntType=1&CATE=10&fPri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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