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取得當期的進項憑證,來不及申報扣抵,可於下期再行申報。如果貴公司的交易條件是驗收後開立發票請款,則12月份進貨,可能拿到隔年1月的發票,則12月的進貨金額可以先不含5%的營業稅,會計科目為"暫估應付款",隔年拿到發票時,再借記"暫估應付款、進項稅額"貸記"應付帳款或應付票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