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如果貴公司是經常性的參加展覽,次數頻繁及金額龐大的話,除了帳列廣告費外,亦可以另外區分出來一個會計科目,例如參展費或推銷展覽費,跟其他的廣告費區分出來,這樣也可以清楚知道該展覽的相關費用是多少,或者細分明細科目,例如參展費-攤位租金、參展費-展潢費用,並無不可。除了蔡會所說的文件以外,如有跟大會簽訂的合約,亦請附上,俾供查核。
以上,供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一般而言, 攤位租金家具及裝潢等費用,等展覽完畢後即拆除, 因此如果不能移作他用,則與國外參展費用不可分, 建議帳列廣告費。 至於憑證方面可以以大會開具的Invoice,及有關此次展覽的文件(往來文件及宣傳廣告等等)及實際展覽的證明(可以照相證明等), 另外可以以大會開具的Invoice日期與台銀台告換算台幣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