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商業登記是登記合夥或獨資?合夥依比例計入營利所得,獨資全計入。
2、免用發票是用核定月收入X12月X6趴=營利所得,計入合夥或獨資的營利所得,申報個人綜所稅中。
3、店租是費用,不能抵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