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一)取得載有營利事業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二)申報的進項憑證不能有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得扣抵之情形(三)只能以當期各月份的進項憑證申報扣減。(四)帶公司大小章,進項發票去找服務區税務員填寫資料。舉例,甲為小店戶,106年1至3月份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營業稅額為3,600元,其申報符合規定之進項稅額10,000元,得扣減10﹪,本期應納稅額為2,600元﹝3,600元-(10,000元×10﹪)=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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