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除吳會計師所提供之解答外,如果是出差國外,在當地國買東西,則應取得當地國的合法憑證。例如在大陸餐廳請客戶吃飯、在大陸大賣場買電腦,則應取得大陸當地企業開出之發票(不是INVOICE)。另外,如果屬於回台應報關的物品,則在台灣機場入關時,應走紅線,由海關判定稅則及是否需要報關,如果要,則您應提示大陸當地的發票,來證明您的買價。以上,供您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45條規定:向國外進貨或進料之原始憑證,應取得國外廠商之發票、海關完稅單據、各種報關提貨費用單據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已辦理結匯者,應取得結匯文件;未辦理結匯者,應取得銀行匯付或轉付之證明文件;其運費及保險費如係由買方負擔者,並應取得運費及保險費之憑證。如法令規定,應取得國外廠商之發票,係指商業發票(COMMERICAL INVOICE)而言,非大陸本地之發票。另有報關進口者,報關文件上之稅費及有關成本或費用支出,也可以據以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