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隆
榮譽會計師
A:此題可能有兩種方式,請詳下:
第一種:您的成本可合理估計,則可用完工比例法,計算如下:
假設預估成本為175萬元,則該年度之營業收入為200萬*52.5萬/175萬=60萬
當其成本為52.5萬,毛利7.5萬(60-52.5)
第二種:假設成本無法估計,則當年度可能之營業收入及成本皆為52.5萬,毛利為0
起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第28條
其他可能之方式為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第28-30條
企業會計準則請上下列網站查詢
http://gcis.nat.gov.tw/mainNew/classNAction.do?method=accounting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