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依「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 鼓勵較小規模之營利事業按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申報納稅,以簡化稽徵成本及程序。適用條件: (1)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房屋等)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 (2)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 (3)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4)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 (營收淨額+業外收入)*擴大書審純益率*營所稅率17%=應納稅額 符合上述條件,可用擴大書審,反之,若有違反,則不適用,如未按時繳營所稅(5月31日前,如6月2日繳,雖未有滯納金,但已違反繳納期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全年度營業收入在三千萬以下之公司,因帳務不健全及為免除國稅局查帳之困擾,縱使帳務結算後之純益率低於擴大書審純益率,亦同意在結算時同意調整純益率至擴大書審純益率。
不符合上述則不適用書審。另營所稅逾期未繳 不適用擴大書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