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隆
榮譽會計師
A:首先,請先確認係以公司身分或個人身分接受委託
其次,如係以公司接受委託,則將外幣帶回且於海關申報,則可以0稅率申報營業稅,且將該筆列為公司收入,次年5月再依公司截出來之損益繳納營所稅
最後,如係個人接受委託,則須申報個人之最低所得稅負,如一年度,海外所得未超過100萬可免申報,申報時有670萬之個人基本所得額可扣除
目前如係大陸所得,則全部需申報台灣之一般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