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時,應按中獎金額貼用千分之4的印花稅票(未滿1 元者免貼),貴單位如為人民團體或執行業務者(例如:律師、會計師事務所、診所)所取得之統一發票始得兌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