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馬場所飼養之馬匹可列為生物資產,因馬匹除供人騎坐外,尚有其他功能及繁殖之可能,有時不會折耗反而有增值之可能,建議將貴場之運作情形與會計師研討後,建立合適的會計制度來做後續評價。
2.出售套裝課程類似出售商品禮券,雖於收現時全額開立發票,但由於尚未提供勞務,因此認列為遞延收入,於消費者提示而馬場提供服務完成時,認列為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