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傳統碾米工廠以公司型態經營,營收應以開立發票金額計算,而稻米銷售及碾米加工則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1款,免徵營業稅。如係屬免用發票隻小規模營業之碾米工廠,則以辦理營業登記時,所查定之營業額計算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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