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如果客戶直接贊助公司尾牙之禮品或紅包獎金供員工摸彩助興時,,係屬所得稅法規定之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客戶應在給付時,依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繳所得稅款,獎金或實物(如果實物是購買進來的,公司應以購買獎品之金額辦理扣繳,如果是自己生產製造的,則按製造成本金額來扣繳)金額超過一三、三四0元時須扣繳稅款,未超過者,不必扣繳稅款,但仍應開立免扣繳憑單申報;若中獎人為非居住者身分之外籍勞工,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都要按中獎金額的二ο﹪就源扣繳,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十天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且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這個問題每年稅務機關都會有說明,因為這是行之多年的實務狀況,以下為以前說明內容,您可以參考,但是還是要注意申報扣繳對象的正確。
習慣上常有同業為生意上的交際應酬需要,對於往來廠商的尾牙餐聚或是週年慶活動,會代為出資認捐往來廠商的尾牙餐費或是捐贈摸彩奬品,這項交際費支出,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但書規定,必須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捐助廠商,填報以受贈廠商為所得人名義之其他所得的免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