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就房東所得扣繳憑單而言,不論分多少期,租金所得不會變。
2、代扣稅款,只是先扣下來,等個人綜所計算時,再計算個人所得後,應繳去減已代扣的稅款,餘額再去繳稅或退稅,對房東而言,並不會損失。
3、若被查出與金流不符,如一次付12張支票,每張6萬元,那公司須承擔稅務違章罰款風險。
4、若要做一定要金流配合,如一個月開立四張支票,方能取信國稅局的查核。這種合約,國稅務通常知道廠商要做什麼,沒有金流配合,是沒有用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如果國稅局要執行查核時,是有可能會看租金如何支付及支付時間,是否與租約一致,若僅僅將租約寫成如此但實際支付又不是這樣,建議您還是依照法令完成扣繳程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