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訂定合约,詳列材料明细,如磁磚規格,砂,混凝土,木板規格等,案場之材料展開,並依合约取得材料規格,數量之發票。
2、完工時有驗收,有追加減材料明细。
3、依工程別做材料成本分析,人工及工程费用可用分攤方式。
4、產出各工程之材料耗用明细表,公司成本總表,各工程別工料費分析表等。
5、材料帳要依工程別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