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受到影響的稅款有:1.所得稅2.營業稅3.貨物稅4.菸酒稅,災害損失經報備勘驗,得以扣除減免稅捐。要留意要在災害發生後規定期限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才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風災損失除了可以申請減稅之外,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及財政部今年5月間發布的行政命令,因受災以致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納稅款的營利事業或個人,可以依據財政部所訂「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2、可參考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詳http://www.dot.gov.tw/uploaddowndoc?file=/pubdot/news/201505261557140.pdf&flag=doc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