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培訓員工的目的在提高工作能力與效率,並提升人力素質,而培訓員工隻規劃則因各企業規模與用人策略而異,具有經濟規模或以招募新手(特別是首次就業之應屆畢業生)為主之企業,就需要有專業且獨立的教育訓練部門來負責規劃與執行。反之,員工人數不多之企業,用人策略即偏向召募有經驗之新進員工,以避免自己訓練之問題並減少教育訓練之成本。
2.教育訓練可分職前訓練、在職訓練及養成訓練(為培育高階管理人才所進行之長期進修訓練)。
3.至於教育訓練之執行,不論採採內部訓練或外部訓練,在工作場所之在職訓練或機會教育仍是最重要的一環,企業可善用資深員工及各層級之主管等人力資源,建立員工間亦師亦友之情誼,也能促進良好企業文化之形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