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我國企業會計準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自1999年起即參照國際會計準則訂定,積極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但並非是原封不動的直接採用,而須依制定程序逐項逐條討論並徵詢各方意見修正後,始公布實施。
2.至目前為止,二者仍存有下列之主要差異
(1)國際會計準則已訂有特定公報規範,而我國尚無相關準則規定。
(2)我國已參酌國際會計準則訂定相關公報,惟因國際會計準則近來已有修訂,而我國尚未配合修訂。
(3)其他,以未來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後,對於公司帳務處理及財會資訊系統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