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沒有辦法,人事成本這是企業必要成本,中小企業人事薪資成本,常因為節省支出,人員精簡等而違反法令被罰款,若要做到不違法,真是不容易及增加成本,所以,要看企業主如何去經營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先檢視每個月所有員工依法能上班時數與公司每月所需人工小時是否相當,亦即以目前營業現況,已雇用足額之人力與否,如不足時,只能以補足或以人力派遣方式補足,不然會有超時(雖給加班費且員工也同意仍屬違法)等違反勞基法之情事。
2.如人力不是問題,就要從薪資結構去調整,例如法定加班費與伙食費等納入規劃,亦可平衡投保金資與實際給付薪資之差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