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餐飲業以採「定期盤存制」來管理存貨庫存較符合實際,,大部分業者尚須採每日或每週盤點,隨時掌控主要材料庫存狀況,以利採購作業。另為計算存貨庫存金額,再於期末進行存貨全面性盤點。
2.為簡化作業、降低管理成本,可將材料分為「存貨類材料」與「費用類材料」兩種。
3.存貨類材料(如肉品、蔬果、海鮮、米、麵等食用材料),期末應予盤點,以計算本期耗用量。
4.費用類材料(如調味料、紙巾、紙盒、紙杯、清潔用品等材料),進貨時,全數列為「製造費用」,調味料列為「製造費用-配料」科目,紙巾、紙盒、紙杯、清潔用品等材料則列為「製造費用-消耗品」。 期末盤點庫存數量,將庫存金額轉入「用品盤存」或「物料」科目。
5.存貨計價採「先進先出法」計價,呆滯(或保存期限將屆)存貨應儘速予以轉用或出售。已無價值之呆滯存貨(如已逾保存期限者),應轉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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