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辦理購票証,買發票開立。
2、申報營業税,進銷項税額計算。
3、每月帳务處理,可委由会計師辦理,或自行記帳。
4、每年5月辦理上一年度结算申報,缴營所税。
5、要不要另設公司,視股東規劃而定,公司的股東負有限責任,行号的股東負责人負無限責任。
6、税务上沒有重大差別。
7、經營上,仍依股東負责人管理方式或理念,和组織並不是相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