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隆
榮譽會計師
A:目前中小企業大都以稅務導向為入帳基礎,而國貿局之參展補助無論入於費用減項或收入皆對損益無影響,然因國稅局會有免扣繳憑單給補助單位,而國稅局對於此類收入會以扣繳憑單勾稽,因此建議仍列為收入。另目前國稅局對於年營業額低於3000萬部分可採擴大書審,採擴大書審之淨利率是您的行業而定,而查帳則係依據帳上之收入及相關費損於稅務上可認列之金額予以核認,如不提供帳冊則依財政部頒之同業利潤率計算,您所說之多1%可否告知來源再回覆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