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可參考中小企業青創資料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10738&ctNode=609&mp=1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貸款介紹
申請對象
凡設籍本市 1 年以上,年齡在 20 歲以上, 45 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於經營管理相關科系所畢業者或 3 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 20 小時以上,其經營事業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產業局申請本貸款,本貸款之貸放,同一申請人以一次為限。
貸款利率
貸款期間利息由本府全額補貼。
貸款用途
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貸放額度
最高為新臺幣 200 萬元。但曾參加經產業局認可之獲獎獎項申請人,其貸放額度得提高至 300 萬元。
申請程序
申請人應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及檢具各項應備書件提出申請,審查小組就申請人之資格、財務結構、資金用途、營業情況及產業前景等進行綜合性審查。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通案性)
(1) 一般案件:45日
其中第一階段完成初審:8日
第二階段申請文件送台北富邦查核申請人之財務及信用資料:17日
第三階段召開審查小組會議至完成審查通知:20日
(2) 特殊案件:
第三階段審查如決議須提會進行第一次再議,處理時限為55日,
如第一次再議決議為需第二次提會再議,處理時限為65日,每次提會再議增加10日處理時限。
2.網路申辦:無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收件窗口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科技產業服務中心(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4樓)。
工商服務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樓)。
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3樓)
不予核准之消極條件一覽表
1.申請人所營事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
2.經營金融及保險業、煤礦採取業或特殊娛樂業者。
3.申請人及其配偶信用卡分期帳款餘額合計達100萬元以 上。
4.申請人及其配偶雙卡餘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
5.申請人及其配偶信貸(不含長期放款)合計達200萬元以上。
6.申請人所營事業聯徵查詢次數最近3個月內達7次以上。
7.申請人及所營事業聯徵查詢次數最近3個月內合計達12次以上。
8.申請人有信用卡遭強制停卡情形。
9.申請人或所營事業已被聯徵中心列為催收呆帳戶。
10.申請人或所營事業有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情事。
11.申請人或所營事業有從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情事。
12.申請人或所營事業有票信拒往紀錄。
13.申請人或所營事業票信經公告拒往尚未解除。
14.申請人或所營事業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尚在訴訟中。
15.申請人或所營事業有貸款未繳遭法院查封情事。
16.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逾期列管戶。
相關規範請參閱連結網頁
http://www.easyloan.taipei/financing01.php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