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美滿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按給付額扣繳20%。
2.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每次給付額不超過新臺幣5,000元者(請參照師大網站出納組之9B及50區別法令依據),得免予扣繳(即不扣稅,惟仍需製作所得稅表及檢附護照影本供出納組向國稅局申報該所得。例如外國人演講費(9B)3,200元者,不必扣繳20%稅額,惟仍需製作所得稅表申報)。
3.若外僑無中文姓名時,應將護照上英文姓名前六位以全型字母鍵入,無中文居留地址時,則鍵入貴單位地址。
~~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