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美滿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應列入營業金額開立發票~~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應就其銷售額收取營業稅額。前述銷售額之計算,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消費者於商家購物,結帳時商家如有加收服務費,應將該費用一併列入計算銷售額課稅。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