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員工外派至大陸(不管出差或長駐),台灣就不會有出勤記錄。若因員工在台灣仍有薪資及勞健保等項目之支出,為取信國稅局查審人員,而代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實無必要。因人員只要出境,國稅局都可以掌握出入境資料。請注意,若該員工是長駐大陸,其在台灣薪資等支出,若認列為公司費用,國稅局查核時會加計一定百分比之服務費,作為公司應列計之服務費收入,據以計算課稅所得額並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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