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列報加班費,要提示出勤記錄,如打卡表等,一般製造業要提供打卡表。
2、員工支領証明,如印領清冊、銀行記錄(若是銀行轉帳)
3、金流配合,不能只是帳做出來的,公司要實際支付事實,有付款流程,如銀行轉帳記錄,因現在公司都是用銀行轉帳付薪資,很容易查核,若是現金支付的情況,國稅局通常都不會認同,會被剔除補稅的。
4、未提示憑証,下場就是剔除補稅。
5、加班超過免稅標準,要併薪通報薪資所得扣繳憑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石紹成
榮譽會計師
A:應請聘雇單位依其內部規範,並且符合勞基法規定辦理。憑證依單位格式制發並經加
班當事人簽署即可。加班費支出尚應由聘雇單位書面通報管區國稅局稽徵處所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