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可以用部分工時投保,雇主負擔沒那重。
暑假將至,勞委會勞保局提醒事業單位,暑假期間僱用暑期工讀生,應於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如僱用員工未滿5人(含暑期工讀生),未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則應投保就業保險,又事業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須為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未依規定於到職當日申報工讀生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經勞保局查明屬實,將依規定分別核處罰鍰,工讀生如因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導致遭受保險給付的損失,應由單位負責賠償。
勞保局說明,學生於暑期受僱工讀時,與一般勞工面臨相同的工作環境,惟因對作業流程不夠瞭解、機械操作不夠熟練,勢必增加工作上的危險性,勞保局為加強宣導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將隨102年5月份(102年6月底前寄發)繳款單寄發通函,提醒投保單位應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辦理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覈實申報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以保障工讀生權益。
勞保局提醒,申報工讀生參加勞、就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即可。又勞(就)保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請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覈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的規定自動歸為適當等級。如所僱用的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加保時請務必於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以利正確計收勞(就)保費及勞工退休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5條(強制保險之被保險人)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歲勞工亦適用之。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而在學學生也是公司員工,當然享有勞健保的,如果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發生職災狀況,員工若因您未依規定投保向您求償反而會讓您付出更多,因此建議您切莫因小失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