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宗翰
榮譽會計師
A:您好,稅後淨利如何分配需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原則上應優先彌補之前年度虧損,若有餘額需先提列10%之法定盈餘公積,剩下的餘額才可以分配與股東,至於要分配多少則取決於章程如何訂定。各股東能夠分配的金額則是按照每位股東的持股比例來計算。但如果您的營利事業是屬於非公司組織之獨資或合夥,則需全額分配,沒有盈餘保留的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