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徵納雙方認知,會有差異,一旦已購入,就會有爭議及稅金,罰款問題產生,建議應在事前,依公司情況,行文國稅局,給國稅局確認,降低風險。
2、國內企業購買國外電腦系統軟體所給付價金,應認屬權利金抑或國際貿易商品之對價,將涉及該系統軟體本身究係為標準化軟體或是客製化軟體而定,然,實務上,購買軟體之國內企業與稅務機關對此一判斷偶有不同認知,致有所爭議,除非透過事先核釋,否則交易一旦完成後,若徵納雙方認知不一致,購買軟體之國內企業往往遭認定為未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而有補稅及處罰鍰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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