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因繼承取得的房屋無須繳納契稅也無須申報,因為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在此條文中並會將繼承的的不動產列為契稅課徵範圍,所以您自然無須繳納契稅,這和您是否具有公司負責人身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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