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有報薪資,就須投保,否則就是違法,有相關罰則。
2、雇主未對员工投保,一旦員工意外,就須賠償,就風險及金額非常大。
3、建議,不管如何,一定投保,減少風險。
4、沒有其他合法方式,若遷就員工不投保,發生意外或員工往生,雇主賠不完,不會因員工自己因素,而免則,雇主常是好意,而得不償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