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您算的課稅所得額沒錯,不需繳營所稅。但應辦理營所稅申報,只要上網申報填寫一般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並將帳上資料依法自行調整為擴大書審數字即可。但要注意,若貴公司帳上實際獲利比擴大書審純益率為8%還大,日後國稅局仍會抽查,會依實際獲利課稅。另外因您是公司組織,今年剛營業,不會有獲利分配問題,因此只要以所領薪資報綜所稅即可。但明年度,要注意104年度若帳上有獲利(非營所稅課稅所得額),應以稅後金額依貴公司章程辦理盈餘分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