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研究費用均於發生年度以營業費用-研究費入帳,不管產品研發是否成功,就算不合租稅優惠亦可入費用。若研究費要進行租稅抵減,應減附有關資料先向主管機關申請,通過後才可申報抵減稅額。若研發成功有向主管機關申請專利(可能國內或國外),則申請相關費費用,可以無形資產列帳,並依專利權期間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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