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建議檢附相關取消交易資料及401申報書向國稅局專案申請留抵。要國稅核准後,免列銷貨及留抵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營業人因銷售開立之統一發票並已報繳營業稅,後因買受人退回原發票而另開發票,可專案申請退還或留抵重複報繳的營業稅。請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下載「專案申請統一發票作廢、重開、留抵稅額申請書」,並檢附收回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扣抵聯及營業人申報銷售額與稅額繳款書正本計3份,向各稽徵機關申請退還或留抵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