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薪資與執行業務所得,分類不同,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執行業務所得的。
2、薪資只有薪資扣除額可扣。
3、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
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
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業務支出,應取得
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帳簿、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執行業務者為執行業務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設備之折舊,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之規定。執行業務費用之列支,準用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其帳簿、憑
證之查核、收入與費用之認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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