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嵐
榮譽會計師
A:建議先就損益組成予以估列,例如收入、成本、營業費用,可能之業外收支,例如利息支出、外幣兌換損益等。
因為損益組成係以應計基礎估列,財務計畫需還原考量現金基礎下之例行性營運收支及重大資本支出。營運收支考量可能是每個月銷貨收現、進貨付現、其他各項固定營運開支,例如人事、租金、水電等。而重大資本支出可能相對會影響費用組成改變,例如固定資產折舊,以借款購置資產相對利息支出可能增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