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員工分紅費用化=把員工分紅的部分列入公司的營運費用;符合國際潮流;同時希望公司明確要分給員工多少紅利;作為費用之後,如果虧損或賺的不多者,可能報表會不好看,甚至會影響到銀行融資.以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已經修改為員工酬勞,公司法已修正,取銷員工分红了。員工酬勞帳列薪資費用。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 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
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公營事業除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於章程訂明分
派員工酬勞之定額或比率外,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
股東會。
章程得訂明前項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
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條規定,於有限公司準用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