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 凡是營利事業,不論是公營或民營,原則上都要依商業會計法規定來處理相關商業會計事務;公司不論規模大小,適用的會計法令和會計原則的優先順序都一樣。舉例如下:
1.證券交易法(只有公開發行公司適用)
2.公司法
3.商業會計法
4.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只有公開發行公司適用)
5.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6.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或金管會認可的國際會計準則及其解釋(兩個選一個)。
7.會計學理
8.權威團體發布的會計文獻
綜上,您公司不必使用完整的IFRS。以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