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外籍員工有藍領員工與白領工作者兩種。2. 藍領工作者俗稱外勞,通常透過人力仲介公司派遣,此時相關勞健保仲介公司會協助處理。3. 白領工作者部分,通常是申請為僑外資公司,然後再以公司名義聘僱為公司經理人,再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4. 部分案件該白領工作者同時為業主,部份情況是單純受雇。5. 單純受雇者,應該立刻加入健保,同時具有業主與經理人身分者,原則上以業主身分在居留6個月以上的期間後那入健保,但當事人可以主張是經理人性質為主,要求立刻納入健保。6. 不管是經理人或是業主,因為不是勞工,可以不加入勞保勞退,但沒有加入者,不能享有勞保優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若貴公司為外商公司在台分支機構或辦事處,依公司法第372條第二項規定,外國公司應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其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並以之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公司負責人。外國人如在台擔任外商分公司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及分公司經理人,實務上健保局會認定為雇主身分,其健保的加保,應自領有外僑居留證明文件起在台連續居留滿四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且投保健保一律以雇主費率計算健保費且須全額自付。而在勞保方面,外國公司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所指定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及在台分公司的經理人間,目前認定屬委任關係,無就業保險法適用。而勞工退休金部分,分公司經理人則得以委任經理人身分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