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贈送自製產品(2020-09-23) | 姓名 | 王 先生/小姐 | 行業別 | 製造業 | 區域 | 新北市 | 問題 | 無償贈送交易廠商自製產品,以交際費 (時價入帳), 在帳上是否也需承認銷貨毛利?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陳重佑 |  | 回覆內容 | 自製商品在產製過程已經將所投入列計為存貨成本,在轉供自用或贈送時,須以市價開立發票,並將存貨成本轉銷為銷貨成本。認列銷貨與銷貨成本的時候,就已經是認列毛利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20-09-30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李伊彤 |  | 回覆內容 | 營業稅法第三條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係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故需入帳及開立銷項發票, 而若以實際發生之成本入帳,則不會產生銷貨毛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20-09-23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許禮賢 |  | 回覆內容 | 無償贈送廠商產品,為營業稅法之轉供自用,應按實價開立發票,在帳上做:借:交際費***/貸:商品/製成品***/貸:銷項稅額***,由於是以實價(產品之成本)開立發票,因此不會有毛利產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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