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公司經營品牌7年,報表卻無法呈現真實商譽,此係因目前財會準則規定自行發展之無形資產無法入帳之故,由於自行發展之無形資產,如商譽,無法入帳,故往往光藉由公司之報表並無法呈現公司之資產狀況,因此建議可藉由公司合併來達成,否則只能請自行請鑑價公司針對無形資產鑑價作為公司價值之參考。另外,若藉由會計師之整體規劃或許可藉由購買的方式將商譽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財政部賦稅署台財稅字第10604699410號令,規定營利事業列報商譽之認定原則及證明文件,公司具合理商業目的,依企業併購法或金融機構合併法與他公司合併,或收購他公司之業務,其併購成本超過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額部分,得認列為商譽,依規定年限攤銷。
若貴公司有商譽評估需求,可以委託外部專業評價公司,協助企業價值評估、智財鑑價。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目前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8號規定,企業因合併而取得商譽以外(如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之無形資產,其成本應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而若是自有品牌,並無法呈現在公司之報表上。因此若公司想將無形資產呈現在報表上之可利用公司合併來達成,否則只能請自行請鑑價公司針對無形資產鑑價作為公司價值之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