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司辦公室合租問題(2020-05-27) | 姓名 | 白 先生/小姐 | 行業別 | 批發及零售業 | 區域 | 高雄市 | 問題 | 公司辦公室是合租,另一家公司有押金存在我們公司,利息應該如何設算的?是每月底還是年底?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黃鋒榮 |  | 回覆內容 | 您好,依您所述貴公司與另一家公司合租辦公室,理當是兩家公司與屋主訂立租約,並由屋主收取押租金,如由貴公司向合租之公司收取押租金,易被認為是貴公司轉租予(非合租)另一公司,而有漏報租金之問題,宜再予釐清彼此之租賃關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20-05-27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陳冠宙 |  | 回覆內容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按月以該年1月1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設算押金利息,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承租人;但營業人出租財產收取押金計息金額零星者,可改為按年計算押金利息,並於首月按全年之押金利息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故應依前述規定計算及開立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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