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怡瑄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補習班平時記帳,即依照商業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據實記載,與一般公司行號相同。
2.申報年度所得稅時,
(1)補習班為公司組織者,為營利事業,依稅法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與一般公司行號相同
(2)補習班為個人名義成立者,屬所得稅法第14條之其他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辦理結算申報,其所需檢附表單,比照執行業務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補習班的會計準則原則上與一般公司行號相似,但補習班主要業務收入是服務收入,而一般公司行號可能是買賣收入或服務收入,或兩者兼具。
補習班如果是獨資或合夥,可能採行現金基礎,這樣會與一般公司行號有些差異,主要就是以現金的收支為損益計算基準。
以上提供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