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貴公司有電商與實體商店等不同部門,如均為銷售性質,於會計或稅務處理上,並不需強制區分各部門之成本費用,惟如基於公司內部管理需要,例如實施利潤中心,則要區分電商與實體商店之成本費用。區分之原則,先分辨哪些可以明確劃分歸屬於電商與實體商店之直接成本費用,其次再將其他無法直接歸屬的成本費用,依合適之分攤基礎(例如使用坪數或產品銷售量或銷售金額等)作分攤惟該部門之間接成本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